防范自杀,医师吁媒体遵守「六不六要」!立法院日前二读通过「自杀防治法」草案,规范网路、出版品、广播、电视等媒体不得详细报导自杀方式及原因,违反者将处最高100万元罚锾。台湾自杀防治学会常务理事、精神科医师陈俊莺指出,研究证实过度报导自杀会诱发自杀事件,国际共识要零报导,但实务上呼吁媒体遵守WHO「六不六要」规范,并多报导自杀防治等正面新闻。
「自杀防治法」草案通过 盼减少自杀案例
根据卫福部统计,近3年来,台湾每年自杀死亡人数维持在3700人以上。为提升自杀防治成效,立法院二读通过「自杀防治法」草案,规范包含中央拟订防治纲领、成立跨部会自杀防治咨询会、建立及时通报机制、推广守门人教育训练、协助媒体自律等。
「六不六要」原则 要求媒体自律
自杀在全球是重要问题,世界卫生组织(WHO)曾提出「六不六要」原则,期待媒体自律,降低自杀新闻事件对社会的冲击。在「六不」中,包含不要刊登出照片或自杀遗书;不要报导自杀方式的细节;不要简化自杀的原因;不要将自杀光荣化或耸动化;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来解读;不要过度责备。
而「六要」,则是当报导事件时,与医疗卫生专家密切讨论;提到自杀时,用「自杀身亡」而不要用「自杀成功」的字眼;只报导相关资讯,且刊登在内页而非头版;凸显不用自杀的其他解决方法;提供与自杀防治有关的求助专线与社区资源;报导危险指标以及可能的警讯征兆。
新闻图片有待加强 不当报导增自杀案例
针对近年媒体自杀报导自律情形,陈俊莺受访时指出,在多年监测和劝导下,已经进步很多,惟独在新闻照片方面仍然较难达成WHO「六不六要」规范,希望媒体不要在图片揭露自杀者和其居住地附近的照片。
目前有关单位已将报导照片分成三个等级作监测,但她坦言,过去针对不当报导,仅能写信「沟通」,但「自杀防治法」并非要与媒体为敌,而是全世界都有自杀零报导的共识,在有法源依据情况下,媒体应该较能接受。
陈俊莺提到,前几年还没有监测机制时,某知名艺人在山区自杀身亡,媒体竟报导三个礼拜之久,学者研究发现,报导后自杀通报确实增加;且3个月后北、中部医院的精神科门诊访谈结果显示,许多忧郁和自杀倾向的患者坦承,该自杀报导影响他们的情绪和自杀意念。
自杀防治不困难 多注意身边的人
陈俊莺希望,媒体多报导正向新闻,比如宣导求助资源协助处理自杀纠结,重新学会面对生命,或者多报导一些走过自杀低谷而豁然开朗的成功案例,引导民众去求助,帮助他们表达负面情绪。
她强调,自杀预防不困难,有自杀倾向的人有许多蛛丝马迹,鼓励民众注意周遭有自杀风险的人,让全民成为自杀守门人。
健康医疗网提醒您:自杀不能解决问题,你我都是自杀防治守门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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