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家琼瑶为严重失智卧床的丈夫平鑫涛争取不插鼻胃管、体育主播傅达仁远赴瑞士请求协助自杀的新闻事件喧腾一时,两个案例都是为争取「善终」。然而台湾的社会氛围忌讳谈死亡,造成真正需要面对时的不知所措,或是来不及与家属沟通,因而产生许多遗憾。近年来,医疗决定权渐渐从单方赋权医师,转变为医病双方共同决策,为确保病人有知情、选择及决定的医疗自主权,保障民众的善终权益,《病人自主权利法》一步步酝酿而成。
病主法保留病人权利 可预约尊严善终
台北慈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总干事、放射肿瘤科常佑康医师表示,这是台湾第一部以病人为主体的医疗法规,也是全亚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权与善终权的专法;将来依照法定程序,民众可预先决定接受或拒绝哪些医疗,预约自己的尊严善终,让自己和家人有机会彼此好好道谢、道歉、道爱、道别。
常佑康医师提到,《安宁缓和医疗条例》赋予末期病人在生命最后阶段,可以拒绝心肺复苏术及无效医疗的权利;《病人自主权利法》则扩大适用的疾病状态,以及可以接受或拒绝哪些维持生命的治疗,包含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,如鼻胃管灌食。常佑康医师建议,不论您现在是健康或疾病状态,都可以思考一下,如果有一天,您处于五种「特定临床条件」,包含末期病人、不可逆的昏迷、永久植物人状态、极重度失智症,或其他经政府公告之重症时,您希望接受或拒绝哪些医疗?
健康者考虑签署前 应先至ACP门诊咨询
根据《病人自主权利法》之规范,具完全行为能力者,都能预立医疗照护决定。但在此之前,有意愿者必须和二等亲内家属及医疗委任代理人,先参加医疗机构的「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(ACP)」,由医疗机构的医师、护理师、社工师或心理师,提供专业医疗相关的资讯,当作意愿者评估参考医疗照护决定的依据。
配合政府政令,更是尊重病人自主权利,台北慈济医院108年初将开设「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」,由经认证的医师、护理师和社工师,为有意愿签署「预立医疗决定」的民众提供专业医疗咨询,让民众在清楚了解各种医疗选择的情况下,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决定。